🌿物权法科普第一百六十六条:地役权的设定与效力🌿
发布时间:2025-03-16 17:13:35来源:
地役权是物权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,它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用效率,而通过约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,地役权的设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,并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。一旦地役权被设立,权利人便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在供役地上进行必要的施工或通行等活动。
例如,如果你拥有一块被其他土地包围的农田,为了方便灌溉,你可以与相邻的土地所有者协商,支付一定费用后获得在其土地上铺设水管的权利。这种安排不仅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,也体现了邻里间的和谐共处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地役权的行使必须遵循公平原则,不得对供役地造成不必要的损害。同时,地役权的期限由双方约定,但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。通过明确这些规则,《物权法》有效地保护了各方合法权益,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。🌱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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